:::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青年壯遊點與高級中等學校協作創新試辦計畫徵件至8月17日止

fb_share twitter_share line_share
青年壯遊點與高級中等學校協作創新試辦計畫徵件至8月17日止
日期:2026-07-28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最新公告

115年青年壯遊點與高級中等學校協作創新試辦計畫

發布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發布日期:115年 類別:最新消息 / 計畫公告

一、 計畫目的與定位

本計畫係壯遊點與高級中等學校合作之創新試辦計畫,主要目的如下:

  1. 建立合作模式:建立壯遊點與高中正式課程、專題實作、自主學習、彈性學習及社團活動之合作模式。
  2. 引導地方探索:引導學生進入地方場域,完成問題發現、路線構想及行動規劃,形成可供後續申請感動地圖計畫之提案。
  3. 深化地方連結:鼓勵學生運用課程、科別或專業能力回應地方真實需求,深化學習與地方之連結。
  4. 建立合作模組:將試辦經驗整理為可複製、可調整之「島嶼教室高中合作模組」,作為壯遊點後續與學校合作及116年度政策推廣之基礎。
  5. 推動影像專題:透過影像專題獎勵機制,鼓勵具影像興趣或專長之學生,以青年觀點轉譯地方探索及提案歷程,並驗證116年度感動地圖計畫增設相關組別之可行性。

二、 成果層次規劃

本計畫之成果分為學生端、壯遊點端及成果擴散端三個層次:

成果層次 115年試辦機制 116年銜接方向
學生端 每一合作案至少完成一項感動地圖提案;共創型另完成專業共創成果。 具延續意願之學生團隊得依116年度感動地圖計畫規定提出申請。
壯遊點端 每一合作案完成一式「島嶼教室高中合作模組」。 納入百大壯遊點-島嶼教室之示範案例、教師合作資源及後續推廣。
成果擴散端 推動青年帶路影像專題、成果評選及成果展。 作為116年度感動地圖計畫規劃「百大壯遊點-島嶼教室開箱組」之依據。

三、 辦理單位

  1. 申請及執行單位:115年度經本署依壯遊點計畫核定辦理青年壯遊點或青年壯遊實驗點之營運單位。
  2. 合作單位: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四、 申請資格及合作方式

  1. 申請單位應與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合作,共同規劃計畫內容。
  2. 同一青年壯遊點原則以申請一案為限;合作對象、課程領域及工作內容具有明顯差異者,得敘明理由申請二案。
  3. 申請階段得檢附合作教師電子郵件、意向確認表或其他足以證明合作意向之資料;入選後應於首次學生實地活動前完成學校正式確認。學校既有之公文、簽呈、課程計畫或校外教學核准文件,足資證明合作關係者,免另填本署格式。
  4. 申請單位應與合作學校或教師依實際合作需要,明確約定計畫執行、學生參與、安全管理、提案輔導、成果彙整及授權等事項之分工。
  5. 合作得結合一校一班、一校多班、跨班、跨科、跨社團或校內自主學習社群辦理;涉及跨校合作者,應於申請計畫中敘明協調及安全管理方式。

五、 執行架構與共同流程

各合作案應以學生實際探索及問題發現為核心,依下列流程規劃;各階段得配合學校課程及合作需要,以實體、線上、集中辦理或跨階段方式彈性進行:

  1. 共備與議題設定:壯遊點與合作教師共同確認地方核心提問或真實需求、學生背景、學習目標、課程銜接、雙方分工及安全管理事項。
  2. 議題啟動與資料準備:透過到校分享、課前導讀、資料閱讀、人物或場域介紹等方式,協助學生建立初步理解及探索問題。
  3. 地方場域探索:引導學生實際進入壯遊點或相關地方場域,透過觀察、體驗、訪談、調查、資料蒐集或其他適當方式理解地方脈絡。
  4. 問題聚焦與提案形成:協助學生整理探索所得,辨識希望進一步探索、比較、驗證或採取行動之問題,完成感動地圖提案。
  5. 專業共創與成果測試:共創型案件應進一步運用課程、科別或專業能力進行研究、設計、製作或實作,並透過試作、試用、試演、使用者測試或地方回饋檢視成果。
  6. 回饋、修正與延續:由合作教師、壯遊點、地方工作者或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回饋,協助學生修正提案或成果,並共同整理島嶼教室高中合作模組及後續發展方向。

???? 註:有意願參與影像專題之學生,得於前述探索及提案歷程中同步蒐集影像素材。

六、 合作類型及獎補助額度

(一)培力型: 最高補助 15 萬元
(二)共創型: 最高補助 30 萬元
回上頁 回上方